曲冠青 | 新中国成立初期平抑物价工作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基于国家能力理论
新中国成立初期平抑物价工作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基于国家能力理论
本文全文刊载于《法律和政治科学》2021年第1辑,第74-95页。为方便读者阅读,本文省略了原文的注释。
作者:曲冠青,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
曲冠青
(图片由作者提供)
目录
一、引言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平抑物价工作的研究价值及主要经过
(一)上海财经工作会议
(二)以人民币占领市场
(三)调运物资、平抑物价
(四)统一财经
三、国家能力理论及平抑物价工作中体现的相关概念
(一)能力:自主性和协调性
(二)制度:组织和规则
(三)人民立场
四、政府与市场关系概念框架
(一)能力: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实现
(二)制度:承载与导向
(三)人民立场:价值追求
五、结语
【摘要】政府与市场关系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然而已有研究之间缺乏联系,现实感弱,在方法和理论应用方面存在空白。本文在概述新中国成立初期平抑物价这一历史事件的基础上,结合历史分析方法和国家能力理论,归纳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相关概念,并建立概念框架,说明其作用和联系。平抑物价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这项工作体现了政府与市场关系中的能力、制度、人民立场三个概念。概念框架中,能力决定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实现,制度承载能力对市场起导向作用;人民立场代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价值追求。本文认为,对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应当结合中国经济史做进一步研究。
【关键词】平抑物价;国家能力;政府与市场关系
一、引言
愈发明显,2020年4月,中央发布要素市场化配置意见,“市场化”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但总体而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政府与市场关系仍需梳理。特别是近年来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国企改革、环境保护、产业政策、金融去杠杆等一系列问题,均涉及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已有众多学者对中外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进行研究。例如林毅夫运用新结构经济学解释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互动,周黎安运用“政治晋升锦标赛”解释中国地方经济发展,聂辉华对政企合谋的关注,等等。无论是日本的通商产业省、韩国的经济企划院等政府机构,还是台湾地区的尹仲容、严家淦等官员,都在经济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对此外国学者多有关注,例如查默斯·约翰逊的《通产省与日本奇迹》,从政府角度解读日本现代经济发展。而对于欧洲近代资本主义的兴起与繁荣,查尔斯·蒂利、琳达·维斯和约翰·霍布森等学者亦从国家层面予以阐述。
然而本领域研究,特别是有关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仍有不足。第一,已有研究之间缺乏有机联系。现阶段领域内众多成果在理论层面存在相似性,例如对“能力”“制度”等概念反复提及,但理论之间少有沟通,总体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即便同为强调政府作用的学者,对政府作用的认识也大相径庭。第二,国内目前主要采用数理模型和计量方法研究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但政府与市场关系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现实问题,单纯应用数量方法,则相关研究难以呈现政府与市场互动过程中的具体环节和必要细节,削弱了研究的现实感。第三,方法和理论层面,部分外国学者在比较政治经济学领域研究政府与市场关系,采用“历史分析/历史比较”方法,并形成了“国家能力”等理论创设。上述方法及理论的应用不仅在日本和西方国家的研究中产生了相应成果,而且在俄罗斯等转轨国家中乃至现代中国研究中产生了相应成果。但是目前,国内学者一方面对历史分析方法和国家能力理论的应用十分少见(较为难得的例子如郝煜结合国家能力理论探讨“中华帝国”晚期的经济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在其他研究中,学者们又涉及类似方法和概念,例如吕铁和贺俊过程性地回顾了中国高铁的发展,认为“对政府干预效果的完整理解需要同时纳入激励和能力两个维度”。总体上,在政府与市场关系领域,国内尚未出现对相关方法及理论的系统应用。
恰当选取历史事件并结合国家能力理论进行分析,能够弥补既有研究的不足。历史研究注重对事件的叙述与挖掘,从特定历史事件出发,可以还原政府与市场完整的互动过程;借助国家能力理论,能够归纳相关概念,进而梳理不同概念之间的联系,构建概念框架,最终得以在保持研究现实感的同时,提升对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的认识。
本文选取新中国成立初期平抑物价工作这一历史事件,对其进行具体分析,并结合国家能力理论,归纳事件中所体现的相关概念,旨在构建政府与市场关系概念框架。本文后续安排如下:第二部分说明事件选取的原因及事件主要经过;第三部分说明理论选取的原因,并归纳事件中所体现的相关概念;第四部分在事件及理论的基础上,说明各个概念的作用及相互关系,构建政府与市场关系概念框架;第五部分总结全文。
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平抑物价工作的研究价值及主要经过
新中国成立初期平抑物价工作指1949年至1950年间,陈云及中财委采取经济、行政等措施,平抑大中城市连续上涨的物价的完整过程。毛泽东曾高度评价此次工作,指出“其功不下于淮海战役”。
已有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平抑物价工作的研究侧重于控制通胀方面,而对这一事件的认识亦可从政府与市场关系角度予以发掘。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价格决定的过程属于市场自发行为;当货币超发使市场力量无法有效调节物价时,政府介入价格决定过程、完成平抑物价目标,体现了政府与市场二者的互动。新中国成立初期属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改造尚未进行,国营经济初步建立的同时,金融投机势力仍有活力,经济运行包含政府与市场两个要素,可以将平抑物价工作看作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具体范例。
除可比性外,平抑物价工作还在两方面具有独特价值。首先,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构建国家能力的重要时期,平抑物价工作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应用国家能力理论对其进行阐释,“历史”和“理论”彼此契合。其次,新中国成立初期尚未形成既得利益群体、也不存在纷繁芜杂的经济理论,平抑物价各项政策完全从实际出发,目标明确、效果明显,令这一事件体现出鲜明的现实意义。
总体而言,平抑物价工作的既有研究成果丰富、历史事实总体清晰,研究具备可行性。本部分按时间顺序,分四个阶段概述平抑物价事件的主要经过。
(一)上海财经工作会议
新中国成立前后出现四次物价上涨,仅前三次上涨即使全国13个大城市批发物价指数从1948年12月的基期100,攀升至1949年10月的7484.2。物价大幅上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干扰,1949年7月,中央财经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财委”)成立,陈云就任主任后立刻在上海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以稳定金融物价为中心的经济工作”。物价连续上涨的根本原因在于战争导致的货币超发,“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困难,要靠军事上的彻底胜利”。此外长期通胀还造成两个遗留问题:第一,投机猖獗,形成了专门的投机资本;第二,对纸币不信任,普遍使用实物货币和外币。这加大了平抑物价的难度。
上海财经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了财经工作面临的困难,并归纳了后续工作方针。首先要实现货币统一,“在处理金融问题时,必须有全局观点……像抗战时期那样,发几种票子,既可照顾后方,又可照顾前方的办法,已经不再适用”。货币统一后才有条件解决收支不平衡问题,收支不平衡是经济秩序混乱、长期恶性通胀的根源。通过公粮、税收、发钞、发债的安排,“努力求得收支大体平衡,以便使经济走上健全发展的道路”。考虑到物价上涨形势急迫并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新中国经济工作的评价,通胀问题不能完全依赖货币和收支进行调节,还需要进行物资调运和投放,采取直接措施平抑物价。总之,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恢复生产、发展经济、照顾人民生活。
(二)以人民币占领市场
与上海财经会议不同,以人民币占领市场是一个持续过程。1949年初,人民政府即开始金圆券兑换工作,首先在京津地区兑换,其后在宁沪、华南和西南地区兑换,均较为顺利。对解放区地方币,人民政府坚持负责到底的方针,兑换过程也较为顺利。实际上,人民币占领市场的主要对手是“黄白绿”,即以黄金、银元、美钞为代表的实物货币和外币。由于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民间不得不以金银外币作为流通手段。这在一方面形成了庞大的金融投机势力——1948年上海一地即有50余万人参与金融投机活动;另一方面也加剧了物价波动——从上海解放到6月9日,银圆价格上涨五倍,进而刺激物价上涨。
由于此时金银外币既有投机性,又有流通性,因此,在以人民币占领市场的过程中,中财委及各级人民政府采取了多种方式、若干步骤予以应对。对投机行为,人民政府坚决打击:1949年3月北京市军管会缉查银圆黑市,三天拘捕银圆贩子380人;上海市人民政府6月查封证券大楼,缉获投机分子1000人,拘捕犯罪情节严重的200人。与行政打击相配合,人民银行对金银外币挂牌兑换。为防止集中兑换导致人民币超发,人民银行还采取了先低价兑换,再逐步调高牌价的方式,稳妥完成相关工作。收兑完成后,人民政府进而推行政策提升人民币信用、扩大人民币流通:宣布人民币为唯一法定货币;在铁路交通、完粮纳税等事务中以人民币进行支付结算;人民银行推广折实储蓄,减少群众对人民币通胀的顾虑。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协调配合,到1951年10月,新中国建立起全国统一的人民币市场。
上海市民在中国银行前排队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
(图片来源于百度)
(三)调运物资、平抑物价
1949年下半年至1950年上半年,中财委领导了全国范围内的物资调运,并在各大城市进行物资抛售以平抑物价,其中尤以1949年应对第三次物价上涨的措施最具代表性。1949年10月第三次物价上涨之始,中财委即急电东北,要求每天向北京发出一列运粮火车,粮食运抵后立即在天坛打席囤储,同时北京公安惩处不法粮商,基本稳定了北方粮食市场。上海在调运物资后曾尝试平价抛售,但由于物资有限和投机资本迅速买入,国营部门再次丢失定价权、商品牌价重新跟随市价涨落。11月中旬中财委具体分析了货币和商品情况,预计综合物价指数与7月底相比,约上升2-2.2倍。在此情况下,中财委11月13日发出指示,在各地紧急调运物资的同时,仅保持必要的门市销售。另外,中财委设法紧缩通货:规定国营企业现金必须存入人民银行,不准存入私营钱庄或进行投机交易,指示人民银行除特批外一律暂停贷款和支付,部分地方经费推迟发放,继续推广折实储蓄。在完成物资和通货两方面准备后,11月25日各大城市统一进行物资抛售,十天的抛售使得物价下降了30%-40%,物价水平回到7月底的2倍多。物价大幅下降令投机商不得不抛货还债,仅上海就有数十家粮食批发商倒闭。第三次物价上涨迅速平息。“荣毅仁事后表示,中共此次不用政治力量,而能稳住物价,给上海工商界一个教训。”第四次物价上涨时,中财委调控经验更为丰富,产销安排、公债发行等工作相互配合,最终平息物价波动。
(四)统一财经
物价上涨的根本原因在于财政收支不平衡,统一财经是平抑物价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1949年12月陈云提出统一财经意见,1950年3月政务院通过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统一财经包括统一收支、统一物资调度、统一现金管理等方面,例如,除批准项目外,公粮税收统一解缴中央粮库或中央金库;由中央贸易部及其他部门统一管理贸易与物资调度;人民银行总揽资金调度,除留存现金外,机关事业单位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进行往来结算。为保证统一财经顺利推进,中共中央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完全、迅速地执行《决定》内容。在此情况下,统一财经工作仅用四个月左右即告完成,财政收支接近平衡,从而彻底结束了抗战以来连续12年的物价上涨局面。但是物价稳定后,财经工作“过于统一”、经济建设活力不足的问题开始出现,于是中央在1951年再次调整财政收支体制。
《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
(图片来源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官网)
三、国家能力理论及平抑物价工作中体现的相关概念
20世纪70年代,由于石油危机和东亚奇迹等因素影响,国家主义在政治学和政治经济学领域重新得到重视,国家能力则成为对国家进行研究的重要概念和理论。乔尔·米格代尔将国家能力定义为“国家领导人通过国家的计划、政策和行动来实现其改造社会的目标的能力”;西达·斯考克波将国家能力定义为国家实施官方目标的能力,特别是在不利的经济社会环境下。虽然不同学者对国家能力的定义存在不同看法,但多数学者都认为国家能力并非一个只关注国家的单一概念,而是包含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
既有对国家能力理论的应用集中于国家与经济发展领域,这和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的本质相同。国家能力理论中,国家相当于广义政府,或者说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构代表了国家权力的中心;市场则是当代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的重心。因此应用国家能力理论探讨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不仅符合新中国成立初期这一历史阶段的行为特征及时间特征,在逻辑上也是一致的。
国家能力理论发展过程中,既有对“国家自主性”的探求,也有对“国家能力制度基础”“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商讨。本部分从能力、制度、人民立场三个方面,归纳平抑物价工作中体现的相关概念。
(一)能力:自主性和协调性
如果将国家作为行为主体,自主性对能力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协调性也起着重要作用。国家自主性意指国家能够独立提出某种目标——这一目标不代表任何特殊阶层或团体的利益,所谓国家能力,就是实现自主性目标的能力。国家凭借能力实现目标的过程,同样也是影响经济社会的过程,因此,能力的发挥需要与经济社会相协调,这就是能力的协调性。
新中国成立初期,虽然中共尚未形成对全国的有效控制,但此时新中国政府已体现出自主性。物资调运过程中,解放战争仍在继续,相关工作面临敌机轰炸、特务破坏等危险,仅1950年即有3000余名干部牺牲、匪特抢劫焚烧公粮6500万斤。尽管如此,中财委及各级政府仍坚决克服困难、完成任务。上海财经工作会议中,陈云亦曾强调,“旧上海那种公务人员与商人勾结起来,贪污舞弊,投机倒把的局面,不能再让它存在了”。无论是面对敌对势力的直接威胁还是旧政府遗留的腐败官商关系,中财委都能克服负面影响,保证自身政策的执行,体现出了相应的自主性。
平抑物价工作同样体现出国家能力的协调性,这种协调性具体表现为:根据市场环境中的不同情况,科学制定差异化政策。例如,在以人民币占领市场阶段,对银圆投机分子进行缉查,对正常使用的金银外币则挂牌兑换,照顾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减少了收兑阻力;在挂牌兑换过程中,又充分考虑到银圆兑换和人民币发行的替代关系,通过逐步提高兑换牌价的方式,防止人民币投放速度过快而引发二次通胀。在调运物资平抑物价阶段,中财委在北京进行粮食调运、天坛打席囤储,对投机资本进行预期管理;在上海则直接进入市场,利用大规模抛售迅速平息通胀。整个平抑物价过程中,中财委各项政策准备充分、配合密切,堪称教科书般的公开市场操作。
(二)制度:组织和规则
国家能力与制度关系密切。即便在封建国家,专制权力的普遍推行也需要制度支撑。对现代国家而言,制度建设更是其内在组成部分。国家能力理论在关注传统制度问题的同时,延续了韦伯的传统,强调官僚组织的重要作用。此时制度具有双重含义:既包括人为设计的体制与原则,也包括体现相应体制与原则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在平抑物价工作的首尾两端分别有所体现:中财委及其工作人员的确立属于定义后半部分的组织问题,而统一财经则属于定义前半部分的规则问题。
平抑物价工作开展前,中共中央和陈云首先确立了负责这项工作的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为实现国家能力奠定了行政组织基础。制止通货膨胀、稳定经济社会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工作重点之一,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决定建立财经工作领导机构——中央财经委员会,并调任陈云任中财委主任、薄一波任副主任,完成了政府机构的设立。上海财经工作会议中陈云提到中财委要设置金融、财贸等部处和专门的研究机构,“没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应付不了。人员从哪里来?由上面派不可能,要从业务机关抽。抽二三等的不行,要抽一等的。”其后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包括党外人士马寅初任副主任、黄炎培任委员等。经由上述环节,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确立基本完成。
平抑物价后期,陈云主导完成统一财经工作。政府机构及工作人员是国家能力的载体,能力的长期维系需要规则支撑。物价波动结束后,陈云上收财经管理权限、建立财经管理制度。“如果国家收入不做统一使用,如果国家支出不按统一制度并遵守节省原则,如果现有资金不加集中使用,则后果必然是浪费财力,加剧通货膨胀”。通过统一财经的具体制度建设,财经工作中原本分散的各项权力得以规范,财政收支实现平衡,彻底结束了长期通胀。
陈云:《陈云文选》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图片来源于豆瓣)
(三)人民立场
国家能力理论并非一个“只谈国家”的极端范式,恰恰相反,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分析模式与研究理念,是其最大的贡献所在。绝对权力不能保证国家成功,国家能力的过度增长反而会导致国家丧失有效性。国家能力理论的关键在于:既保持国家自主性,解决个人与市场无法解决的问题;又保持与社会的联系,避免国家与社会脱节乃至对社会造成破坏。因此探求政府与市场关系中国家与社会的联结与国家能力理论相符合。
在平抑物价工作中,国家与社会的联结体现在陈云及中财委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平抑物价工作本身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生活。在上海财经工作会议上陈云提出,“现在是我们管理国家,人民有无饭吃就成了我们的责任”。其后陈云谈道:“在上海解放后两个月中,曾连续发生了两次物价的大跳跃,这对经济恢复工作和人民生活是重大的打击。这时上海等地人民对我们的经济工作颇感失望,各地财经工作同志也感到形势严重,必须迅速采取有效办法”。工作过程中,人民立场也得到了具体表现,例如人民银行挂牌收兑金银以保护人民财产,推行折实储蓄以防止存款受到通胀损害等。无论是在工作初期明确“人民有无饭吃就成了我们的责任”、将人民立场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还是在工作其间留意“上海等地人民对我们的经济工作颇感失望”、将人民立场作为评价工作的落脚点,都体现出人民立场在平抑物价工作中的重要性。
四、政府与市场关系概念框架
能力、制度、人民立场三者共同体现在平抑物价工作中,相关概念显然并非孤立。在平抑物价事件和国家能力理论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概念框架,如图1所示:点画线左侧代表市场,市场自发运行;点画线右侧代表政府相关概念要素,包含能力、制度、人民立场三者。本部分说明能力、制度、人民立场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联系。
(一)能力: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实现
虽然国家能力理论早已得到学界普遍认可,但在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中,能力仍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政府明显不是毫无能力的,即便美国也长期存在干预行为,现代宏观经济实践亦可以证明这一点;与此同时政府干预存在局限,也是众所周知的发展经验。能力是连接政府与市场的桥梁,能力决定了政府如何“实现”政策、影响市场。
能力的“实现”作用,是指政府需要借助相应能力,实现对市场的政策目标。第三世界国家现代化转型没有带来普遍的经济增长——仅凭制度,无法解决经济发展的复杂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需要控制市场,但需要保持解决市场问题的能力。国家能力理论中政府能否实现自主性目标意味着是否具备能力。现实中政府与市场关系是一个具体问题,在恶性通胀情况下,经济社会需要政府介入市场以稳定物价,政府对政策目标的制定与执行反映了政府的相应能力。国民党政府和新中国政府均试图采取措施遏制通胀,双方政策目标相同,但新中国政府最终能够实现这一目标而国民党政府无法实现,原因在于能力不同——国民党政府军事上的溃败使其无力完成物资调运,内部腐败又导致经济社会运行不畅、弊病丛生;而中共的高度组织纪律性和各级党员干部的清廉作风,使中财委得以凭借周密果断的措施介入市场机制,最终完成政策目标。能力使政府能够实现自身对市场的影响。
进一步而言,能力的实现作用需考虑多方面因素——这也是能力协调性的意义所在——平抑物价工作至少体现出其中两点:统筹利益和尊重规律。第一,有效统筹各方面利益是实现政策目标的首要条件。在人民币占领市场过程中,中财委对金圆券、解放区货币、银圆外币均采取收兑政策;大规模投放物资之前,中财委进一步推广折实储蓄,回笼货币的同时、保证人民币购买力稳定。正是由于相关政策照顾了人民利益、统筹了各方面利益,才使平抑物价工作最终顺利完成。第二,政府发挥能力介入市场机制,并不意味着政府必然违背市场规律,换言之,政府能力的发挥应当尊重市场规律。物资抛售前,陈云及中财委没有盲目设定目标物价水平,而是在详细统计市场中货币与物资比例的前提下,事先估计物价大约应当上涨2-2.2倍,以此为准展开抛售。在上海财经工作会议上陈云更提道:赤字财政会越搞越大,必须用增税和举债弥补,最后还是落在人民头上——这一近似“李嘉图等价”的观点说明陈云已然认识到赤字财政的局限性,这使其最终通过统一财经解决财政收支不平衡问题,彻底完成平抑物价工作。政策目标实现的过程,不是一个强制的过程,而是一个平衡、协调多方面因素的过程。
吴承明、董志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49-1952)》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图片来源于豆瓣)
(二)制度:承载与导向
政府能力无法凭空产生,背后需要制度支撑。与能力相比,制度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并且影响着能力和市场。制度起到承载与导向的作用。
首先,制度承载能力,或者说制度相当于能力的“容器”。政府调控市场,需要明确执行调控的主体并赋予其权力。平抑物价工作开始前,中财委的成立完成了政府机构设置,满足了调控的基本条件。中财委具备相应权力后,其实际调控能力主要取决于机构内的工作人员。国家能力越强、政府介入市场的程度越深,对官僚组织专业性和洞察力的要求越高。陈云在中财委设立之初,就有意识地吸收“党内外、各方面有知识的人来共同工作”,并设置研究机构,为中财委相关能力发挥奠定基础。而能力的长期发挥有赖于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平抑物价波动后,统一财经使中财委和全国财经体系的相关工作得以规范,权力和能力的运用有章可循。上述两个层面的制度建设完成后,新中国在财经领域已经形成较为稳定和完整的常规治理体系,这一体系对相应能力起到了承载作用。
其次制度不仅承载能力,也在能力发挥和市场运行中起导向作用。这可以从三方面理解。第一,制度的影响是静态的。能力和制度都可以对市场运行产生影响,但是与能力相比较,制度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实际上,制度为政府和市场塑造一种模式,通过模式的稳定性提升政府和市场的运作效率,但这也导致模式本身难以应对特殊情况。制度的静态影响不同于能力,因此在图1中用虚线表示。第二,制度应当起导向作用,而导向作用又具有双重含义——既有规范性又有激励性。威廉·鲍莫尔在微观层面论证了“对不同经济体,企业家才能会根据游戏规则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配置方向”。考虑到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包含政府与市场两个要素,二者涉及面广且内在逻辑不同,因此无论对能力发挥抑或是对市场本身而言,制度的缺失都不仅会为政府干预行为留有腐败空间,还会放大市场自发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失灵现象。政府能力和市场运行均需借助制度予以规范。另外,统一财经环节中的一个现象值得注意:统一财经完成后,地方积极性难以调动,中央再次对财经体制进行调整。可见如果将“制度”单纯等价于“规范”,会阻碍经济发展。对能力和市场而言,制度当然是必要的,但其不应仅发挥规范作用,还应同时起到激励作用——二者共同构成导向作用。周黎安的“政治晋升锦标赛”理论在其逻辑框架内说明了这一点。在将经济增长指标作为地方官员晋升主要依据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具有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动力,同时地方经济增长结果也会对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提出反馈从而修正其后续行为——简言之,经济增长考核制度对地方政府既有激励性又有规范性。制度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中的导向作用即是如此。第三,制度能够对市场和能力双方造成影响。无论是政府还是市场,均有相应制度维系其运作,统一财经工作还体现出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通货膨胀问题可能经由规范政府行为得到最终解决,这说明了制度对双方的共同影响。
(三)人民立场:价值追求
政府与市场关系中,能力和制度分别发挥作用,但问题在于能力和制度从何而来、向何而去?国家能力理论认为,强大的国家和政府建立在强大的社会支持之上,人民立场反映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中发挥价值追求的作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内在一致。
人民立场首先是能力与制度二者共同的价值追求。国家能力理论强调国家自主性,国家或政府能够凭借自身能力实施其所认为必要的政策;国家能力理论同样重视国家与社会的联结,强大的国家和政府必然建立在强大的社会支持之上。上述两个维度体现出国家能力理论中的“嵌入自主性”概念——“找回国家,但不踢走社会”。国家能力理论中,能力构建偏向于自主性方面,因此,无论在制度构建中还是在能力的具体运用时,均需回归人民立场,将人民立场作为能力与制度的价值追求,保持国家与社会的联系。
其次,与“经济发展”相比,将“人民立场”作为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价值追求更为恰当。已有研究通常将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目标等同于经济发展,这与人民立场不完全相同。经济发展与人民立场没有根本矛盾,平抑物价过程中,陈云同样提到“眼光要放在发展经济上”。但是经济发展与人民立场仍然存在差异,例如对国民党政府人员施行“包下来”政策对财政造成很大负担,陈云却表示“对旧人员要训练、改造和使用,这个包袱不能不背,不能光从财政着想”。近年来广受关注的环保问题即存在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略人民利益,从而引发争端的情况。在普遍意义上,现代国家追求经济发展不是“为了发展而发展”,而是因为发展能够改善人民福利,中国长期重视经济发展的原因与此相同。人民立场可以体现经济发展所蕴含的根本意义。把人民立场作为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价值追求,还能跳出政府与市场的二元对立,从政府与市场之外审视二者关系,从而避免对政府干预或市场调节的片面推崇。
并且,中国不仅是一个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更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而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003年7月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中胡锦涛就提出“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民立场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中的价值追求意义业已凸显,例如在煤矿事故治理方面,中央政府通过监管权上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措施显著降低了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政府已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加大教育投入、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更加重视政府、市场关系和人民定位问题,探索如何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大背景下,将人民立场作为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价值追求,进而构建政府与市场关系中的能力与制度,当属应有之义。
五、结语
本文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平抑物价这一历史事件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能力理论,归纳相关概念,构建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概念框架。本文的创新性主要表现在如下三方面:第一,在国内率先应用历史分析方法和国家能力理论,对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进行研究;第二,以新中国成立初期平抑物价工作为基础,分析归纳了政府与市场关系中能力、制度、人民立场三个概念,并构建概念框架、说明相互关系,其中能力决定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制度承载能力并对市场起导向作用,人民立场代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价值追求;第三,特别在“人民立场-价值追求”方面,本文结合国家能力理论的自身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突破以经济发展为目标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普遍看法,凸显了人民立场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过程中的重要意义。本研究在提升对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的理论认识的同时,较好地保持了内在具体性和现实感。
虽然前文已探讨了平抑物价工作的普遍意义,但是单一历史事件仍然无法反映中国长期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变和发展,概念框架仍需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系统研究中国历史和文化,更加需要深刻把握人类发展历史规律,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汲取智慧、走向未来”。如果想更好地理解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探求二者长期的演变过程与发展轨迹,应当结合历史方法和相应理论,对中国经济史进行更加全面、深入地研究。
往
期
推
荐
《法律和政治科学》2021年第1辑 · 总第3辑
阿敏·冯·伯格丹迪 | 欧盟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个教义学的分析(上)
阿敏·冯·伯格丹迪 | 欧盟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个教义学的分析(下)
排版:黄新婷
审核:宋维志
点击“阅读原文” · 进入投稿系统